
誠品行旅票券使用規範
本票券使用規範適用於:餐飲或住宿之實體票券、電子票券
- 本禮券銷售所收取之金額,已存入發行公司於國泰世華商業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,係自益信託,受益人為發行公司,惟信託財產專款專用:所稱專用,係指供發行公司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。
- 信託期間自本禮券銷售日起算一年,信託期間屆滿後,即由發行人自信託專 戶領回與本禮券等額之金額,但禮券持有人仍得依法向禮券發行人請求給付。 另禮券持有人可至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網站、或上禮券查詢平台(https://www.mohist.com.tw/coupon.php)查詢禮券信託有關公告內容。
- 本禮券為無記名有價證券,使用時必需繳回本券,如有遺失、被竊概不掛失補發,塗改或無法辨識者無效,本禮券不得找零、兌換現金或分次使用。
- 本券已開立發票,禮券面額已含服務費及稅金,恕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,超過優惠期限依票面價格折抵消費使用。
- 敬請保留發票以保障權利;若發生退款需求,需依各發行人退款程序辦理之 (請備妥購買憑證、原購買發票、信用卡收執聯等),退券需酌收3%手續費,且該商品禮劵之優惠價值款項僅退回原禮劵之購買人。
- 消費爭議處理申訴(客服)專線:02-2349-1500,網址:tbroc. gov.tw;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:1950。